丹娜絲颱風漁業災損 嘉縣7/22前受理申請救助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5-07-10 12:14

嘉義縣7月22日前受理申請丹娜絲颱風漁業災損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嘉義縣府提供

農業部已公告嘉義縣辦理牡蠣及魚塭蠣養殖全品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嘉義縣府請受災漁民自114年7月9日起至114年7月22日止,至魚塭(或蚵農)所在地公所申請,例假日亦照常受理。現金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漁業生產的自然人,持有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完成放養量申報,且損失率達20%以上者。

縣府農業處提醒,辦理申請現金救助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漁會存褶、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放養量申報書。現金救助額度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浮筏式牡蠣每棚1萬元、平掛式牡蠣每公頃5萬3千元、鰻魚每公頃55萬元、龍膽石斑每公頃100萬元、石斑(除龍膽石斑外其他石斑類)每公頃60萬元、海水鯛(含笛鯛科)每公頃63萬元、午仔魚每公頃50萬元、鱸魚及烏魚每公頃45萬元、文蛤每公頃16萬元(工作魚每公頃2萬元)、其他(如虱目魚、吳郭魚等每公頃24萬元)。

辦理低利貸款部分,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漁業生產之自然人且使用土地合法。本次低利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1.415%)。申借本貸款之漁民,應自公告(114年7月8日)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曁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嘉義縣7月22日前受理申請丹娜絲颱風漁業災損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7月22日前受理申請丹娜絲颱風漁業災損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嘉義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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