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事件 議員批中市府未落實瓦斯管理制度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25-04-24 16:35

市議員陳雅惠等人關切新光三越氣爆事件

針對日前台中新光三越發生瓦斯氣爆事件,民進黨市議員陳雅惠24日在經發業務質詢中直指此非單一工人操作疏失,而是市府長期未健全瓦斯管理制度的結果。她要求經發局應建置高風險業者專案列管制度,並強制裝設瓦斯洩漏偵測器,從源頭預防公安災難。

對此,經發局長張峯源回應表示,目前市府針對包括欣中等瓦斯公司,每年依法定期進行至少兩次查核,瓦斯設施的基本清冊由業者建置,市府也會掌握相關資訊以因應管理與檢查需求。

他強調,新光三越去年即曾完成查核,且本案經初步了解為施工人員操作不慎所致,並非設備本身缺失。至於現場的管線配置圖與相關資料,業者會在事故發生後立即提供給救災單位,協助應變行動。

市議會24日進行經發業務質詢,市議員陳雅惠、張芬郁、謝家宜、陳淑華、陳俞融、蕭隆澤等人關心日前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瓦斯氣爆事件,質疑市府管理失靈。

張芬郁表示,在新光三越氣爆後,市府曾召開跨局處的檢討會議,請經發局研擬相關機制,朝訂定自治條例或向經濟部建議修法,加強管理、掌握「內部配線」,杜絕幽靈管線問題,台北市已在107年即訂立《台北市公用天然氣用戶安全檢查自治條例》,加強管理維護用戶安全及以確保公共利益,經發局不該置身事外,應該負起主管機關責任。

陳雅惠則質疑,既然市府稱有定期查核機制,仍發生爆炸事件,顯見制度執行存有明顯漏洞。她要求經發局具體說明近三年內聯合稽查的次數、查核結果與後續改善追蹤是否落實。張峯源回應,所有稽查紀錄皆有建檔備查,對於查獲不符規定之處,均會責成業者限期改善,並安排後續複查,確保安全。

此外,陳雅惠建議,應比照「用電大戶」制度,針對餐飲業等「用氣大戶」設立專案管理制度,並將裝設瓦斯偵測器列為營業許可的審查標準之一。張峯源表示,該建議具有可行性,未來可納入自治條例修正,明文強化高風險業者的自主管理與預防義務。

陳雅惠強調,「瓦斯爆炸不是偶然,而是制度性疏失的結果」,若市府相關單位持續消極應對,恐將讓市民長期陷於安全隱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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