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於社群反映,高市路竹區某診所優先看診要提高掛號費,高市衛生局將派員稽查。
有關民眾於社群反映,高市路竹區某診所優先看診即提高掛號費疑義一事,高市衛生局針對該案提出說明,衛生局表示,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醫療院所不得有巧立名目收取醫療費用情事,爰針對民眾反映該診所優先看診即提高掛號費一事,衛生局,倘該診所有涉及違反醫療法第22條之情事,將依法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此於醫療法第22條第2項即有明定,衛生福利部雖於113年3月4日公告說明掛號費非屬「醫療費用」性質,且已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惟曾有公告醫療機構不得擅立名目收費,如有提前看診費、掛號加號費仍涉有屬擅立名目收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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