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先生整理花圃
為積極開發台中市中高齡勞動力,提升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就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透過就業獎勵津貼,鼓勵並支持退休壯世代勞工再就業,就業滿6個月,補助最高1萬8千元!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府重視壯世代的就業,近年台中市積極招商引資 ,使經濟及就業穩健成長,也創造許多工作機會。台中市政府推出「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只要設籍於台中市且年滿45歲的求職者,向台中市就業服務站/台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媒合推介工作,其每月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薪資為第6級距(3萬4,800元)以下且符合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之規定,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30日、90 日、18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每月3,000元,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請領1萬8千元,促進壯世代朋友就業成功及協助企業補實人才!。
76歲的盧先生過往40年從事光復新村賣魚攤位工作,因該眷村人口逐漸外移,生意不如從前,加上經濟需求,因此就近至霧峰就服台尋求協助,就業服務員協助申請「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順利推介到園藝栽培工作。盧先生開心的說,壯世代就業真的很不容易,許多雇主會因中高齡體能狀況不願意進用,感謝就業服務處給予協助,找到工作還能領取就業獎勵金,好處多多!雇主也表示盧先生非常勤奮工作,十分滿意工作表現。市府就服員將持續追蹤關懷,協助及鼓勵壯世代勞工穩定就業。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表示,相關獎勵專案都須經就業服務站開立推介卡媒合就業,並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受僱滿一定期間才得請領獎勵金,提醒求職民眾可申請「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狀世代就業獎勵」、「婦女再就業計畫」,事業單位也可運用「繼續僱用補助」、「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等各項友善壯世代勞工續留職場相關計畫及措施。
勞工局補充,市府在豐原區陽明市政大樓及東區勞工服務中心設有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提供專屬求職求才服務,歡迎有需求的壯世代市民朋友及企業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