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新建置5處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4年2月15日正式執法/警方提供
為避免闖紅燈及超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雲林縣府特編列追加預算案,在北港、麥寮、斗六、西螺、斗南,新建置5處科技執法設備。縣警局指出,將於114年2月15日正式執法,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受罰。
縣警局指出,經統計113年度雲林縣交通違規態樣,以超速違規47,140件最多,闖紅燈14,003件次之,故為避免因闖紅燈及超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特別編列追加預算案新建置5處執法設備。
設置地點包括北港鎮145縣道42k+500m處(媽祖醫院前路口)、麥寮鄉雲1與雲2-1鄉道路口(雲1鄉道7k+800m處)、斗六市文化路與大學路口、西螺鎮台1線公路與振興路口、斗南鎮大展路與東科三路口。
警方表示,5處執法設備將有1個月宣導期,114年2月15日起正式執法取締。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1200到2400元,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罰鍰12000到18000元;而闖紅燈部份,機車闖紅燈處罰鍰1,800到2,700元,小型車闖紅燈罰鍰2,700到4,000元。
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遵守交通規則,相關執法路口及取締種類也在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提供各駕駛人參考,期能有效改善交通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