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區查獲違規儲存爆竹 消防局全數沒入重罰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4-12-27 11:31

八德區查獲違規儲存爆竹,消防局全數沒入重罰。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於26日清晨接獲民眾檢舉,發現八德區廣福路某鐵皮屋內存有大量爆竹煙火。消防人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50餘種爆竹煙火,總火藥量達41.18公斤,其中包括摔炮類0.93公斤、升空類30.89公斤、火花類9.36公斤,超過管制量10倍。

現場鄭姓業者稱,該批爆竹煙火為個人近期所購,不知超量儲存或販賣違法。安檢人員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並將爆竹煙火依法沒入。

根據管理條例,摔炮類管制量為火藥0.3公斤或總重1.5公斤,火花類管制量為火藥10公斤或總重50公斤,其他一般爆竹煙火管制量為火藥5公斤或總重25公斤。販售或儲存超過管制量者,需符合相關規定,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違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八德區查獲違規儲存爆竹,消防局全數沒入重罰。

八德區查獲違規儲存爆竹,消防局全數沒入重罰。

消防局第一大隊賴志忠大隊長表示,元旦跨年及春節期間,民眾習慣燃放爆竹煙火增添氣氛,業者多看準商機大量進貨;但大量囤積如發生火災、爆炸,易導致嚴重傷亡。

存放爆竹煙火若超過管制量,可處6至30萬元,若超標30倍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購買附有認可標示的產品,並遵照使用說明施放,兒童施放需父母或監護人陪同,確保安全。

八德區查獲違規儲存爆竹,消防局全數沒入重罰。

八德區查獲違規儲存爆竹,消防局全數沒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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