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1月30日起 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投保掛牌才能上路

記者許高祥/高雄報導 2024-11-24 07:18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一之一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原稱電動自行車)已於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所有車主均須在113年11月29日前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完成掛牌,才可合法使用道路。

高市府提醒市民朋友,家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要記得掛牌,也記得千萬別違規喔,一般常見的違規樣態請參考影片或臉書連接:https://www.facebook.com/share/v/15EvLZeCKY/?mibextid=WC7FNe

高雄市區監理所微型電動輪車申請掛牌網站:https://khcmv.thb.gov.tw/cl.aspx?n=11730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