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鄭光宏建議警方科技執法應增加牌面說明/鄭光宏服務處提供
嘉義市自民國109年開始建置科技執法輔助取締後,4年來陸續在其他16個路口建置取締不同態樣的科技執法設備,取締案件數因此從4,206件暴增到今年15,429件,成長率高達366%,引發民眾抱怨政府搶錢。市議員鄭光宏要求警察局日後在科技執法字樣外,應另外增加取締項目的牌面說明,以維市民知的權利。並要求未來新增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也要以牌面說明取締項目,「預告」讓所有用路人知道。
鄭光宏指出,嘉義市政府自民國109年起,開始在中山路廊道(火車站前至噴水圓環間)建置科技執法,取締「違規停車」,由於成效卓著,警方四年來陸續在其他十六個路口建置「不停讓行人」、「未依規定轉彎」、「未使用方向燈」、「未停車再開」、「超速」、「闖紅燈」等科技執法。
由於科技執法路口增加,取締態樣也變的多元,使得科技執法取締案件數從109年的4,206件一路飆升到今年的15,429件(僅統計至今年九月),成長率高達366%,許多人收到罰單才知道違規,希望增加牌面說明,也有人陳情指稱政府搶錢。
鄭光宏列舉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等地科技執法設備,皆陸續增加取締項目的牌面說明,彰化縣、南投縣則在科技執法設備啟用前,便先用牌面說明取締項目「預告」周知,就連台中市長盧秀燕也說科技執法不是為了開單收罰款,「已要求科技執法路段必須提前立牌警示。」
鄭光宏具體建議,現有科技執法建置路口,警察局應研議考量駕駛人視覺、用路人安全、路口環境複雜程度、取締態樣是否多元等因素,適度增加牌面說明取締態樣。另,未來新增科技執法設備路口,也應設立牌面說明,「預告」取締違規態樣,以維民眾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