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議員批空汙給地方 碳費中央爽爽拿
環境部日前甫在爭議聲中通過中火新增四部燃氣機組,台中市的空污總量將達歷史新高,盧秀燕市長在行政院會時,爭取日後碳費應留八成在地方,以進行相關空污防制,但環境部長卻搬出財政紀律法來搪塞。台中市議員李中今日進行業務質詢時表示,過去空氣污染防治法明訂一定比率之空氣污染防制費給地方,現在遇到碳費卻大轉彎,民進黨中央政府只想拿錢,卻把空污留給中部人,中部居民實在無法接受!
環保局長陳宏益
李中指出,盧秀燕很掛心中部空汙,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此才表態希望為全國22縣市發聲,至少一半以上的碳費留在地方,進行空汙防制,中火已成全球最大火力發電廠,盧秀燕有理有據,但環境部長第一時間就拒絕,事後拿出財政紀律法,作為藉口搪塞。
李中說,依照空汙法,地方可收取60%的空氣汙染防制費,且燃料費也有一定比率留給地方,碳費更是計算在地方的汙染收費,終極目標意在減碳,可取之地方應用在地方。李中質疑,為甚麼到了氣候變遷法,中央卻又說要撥補多少比率給地方,不能明訂呢?拿財政紀律法來說事,這樣是不是雙標?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過去除了重大汙染源,就是有煙囪的的汙染防制費是給地方用,還包括移動車輛的燃料費,也有部分是撥給地方來使用在空汙防制,因此,他也不能理解,為甚麼遇到碳費就政策轉彎,他們會持續向中央來爭取。
李中表示,中央環境部在環保團體與市政府代表抗議聲中,中央與台電硬是沒有具體減煤減碳計畫,就透過環評委員迅速通過台電中火新增四部燃氣機組,卻在碳費議題上,不肯給地方作具體改善空汙的挹注資源;把空汙留給地方、中央拿錢揮霍,中部人真的很不能接受。
另外,李中也指出,過去台中市透過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有效地讓中火把生煤用量,從一年燃燒兩千一百多萬公噸,降到現在的一年一千兩百多萬公噸,但中央卻用牴觸法令的說法,廢止我們的自治條例。而當盧秀燕市長為市民的健康著想,督促市政府相關局處制訂「台中市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市議會也在各政黨支持下通過三讀,但截至今日,中央卻遲遲不肯備查,他不禁懷疑中央的節能減碳政策,是不是都只是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