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買房前除了準備頭期款以外,房貸的還款能力也要評估,收支比要算清楚,否則買後發現自己負擔不起就來不及了。
一名網友在PTT上表示,今年7月在家人的幫忙下,在新北市簽約了人生第一間房,預計4年後交屋。不過他看到最近央行的打炒房政策,擔心會影響到自己,他坦言,未來交屋後,需貸款約1600萬,但這樣一來年薪100萬的他,恐怕負擔不起房貸,苦喊「寬限期過後更不用說了,根本負擔不起,很怕賣掉又賠錢(或惜售)」。因此,上網詢問自己是否該現在解約還是撐到寬限期結束後再賣掉?
問題曝光後,大批網友訝異原PO在買房前,竟然沒有思考過還款能力,「當初買房沒有評估自身的還款能力嗎?本來就要考慮到沒有寬限期後的收支比狀況」、「這收支比算不過吧?年薪一百頂多買個總價1600就很硬了」、「你這種收支比一定烙賽的」。
而且不少人提出原PO恐怕也貸不到1600萬,「貸1600萬,你的收支比還是差太多,核貸金額依然有可能不到1600萬」、「貸到8成1600萬有好幾個要件,第1是身份為首購/新青安,第2是房子的鑑價有到2000萬,第3是貸款人(+保人)的財力足夠,任何一條都有可能讓你貸不到1600萬」、「除非你的收入大幅增長或是將來100%會有保人,不然你真的有很高的機率貸不到1600萬而沒辦法交屋,沒交屋你也沒辦法賣」。
有關評估房貸負擔能力,理財專家林奇芬曾在好房網專欄中指出,買房前評估貸款能力一事需要非常謹慎,她建議,房貸負擔最好別超過家庭所得的三分之一。舉例來說,月收入10萬元的家庭,房貸最好不超過3.5萬到4萬元。超過能力購買總價過高的房子,不僅給自己帶來過重的財務壓力,也讓家庭其他支出受影響。
房貸可貸額度及貸款核准率重點是在收支比和負債比,知名房產臉書粉專「賣厝阿明知識+」曾指出,一般而言,銀行對於負債比的要求會落在50%到70%之間,也就是說每個月必須償還的債務必須在平均月收入的70%以內。
至於收支比的部分,則是以可支配薪水除以房貸支出需要大於130%,這樣的計算方式是用來判斷薪水在扣除每個月的相關開銷後,貸款人是否能在不影響生活的狀況下支付房貸,避免將來還款壓力過於沉重,或是出現爛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