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國土法衝擊農地使用權 民代盼中市農業局有因應 不要惡法急於上路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24-10-24 17:24

朱暖英議員說國土法爭議寧可好法延後實施,不要惡法急於上路。

國土計畫法明年4月上路,雖然全台各縣市反彈聲浪不斷,農業局長張敬昌坦言台中市開了12場農民說明會基層反對激烈。議員朱暖英說,不少農民擔心現有農地的溫室、棚架與菇寮被歸違章,屆時得拆或重罰。張敬昌說,農民除不滿自己土地被劃為農一、農二動彈不得,且土地價值大降,市府已向中央反映至少要有「綠色補貼」。

李中議員對國土法爭議建議從源頭解決。

李中議員對國土法爭議建議從源頭解決。

李中議員認為,源頭問題不處理,國土計畫法只會繼續爭議,他說如果當前戰備存糧只有七個月,國土計畫的農地面積應該有檢討的必要,且應該要更重視國人居住面積與工廠用地解決的問題。

李中說,各縣市政府都是用登記輔導這樣的鴕鳥方式,來掩蓋工廠用地不足的狀況,實際上各個縣市都很缺工廠用地;另外,國人的每人居住空間也嚴重不足,如果不需要高達一年的戰備存糧,農地面積自然就有調整的空間,居住與工廠用地的問題也才能從根本來解決。

朱暖英議員說,台中農業發展功能區第1至5類,就有6萬1308.6公頃面積,占台中國土計畫面積15.77%,牽動大批農地未來使用權利的變動。她要求市府農業局,預估國土計畫上路後,因應農民土地權利的衝擊與維護。

朱暖英表示,區域計畫法原則是「用途沒規定不行的,都行」,使用權利相較彈性開放;要是國土法上路,就會變成「用途沒規定准許的皆不行」。農民會擔憂,自家菇棚、智能溫室棚架,或網室設施,未來實施後,因用途規定變成違建的話,就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農業局長張敬昌表示,國土法分類的農1、農2類使用權利會有變動,農1用地就有1萬7000公頃,農業局在地方12場會談中,農民反應激烈,擔心自家被列為農一、二,其他農地被列商業區,價值完全不同,市府將農民疑義透過地政局轉中央,希望農地因使用權利受限有綠色補貼措施,做好配套才能實施周全。

朱暖英認為「寧可好法延後實施,不要惡法急於上路」。民眾對國土法疑慮重重,配套措施不足,美其名滾動式修正,若貿然實施一定衍生非常多難解問題,大農地影響甚鉅。朱暖英疾呼市府主管務必做好把關,不要讓農民的權益受到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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