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監理站於10月9日在新竹轉運站附近發現駕駛人以自用車違規營業載客,經訪談後,乘客坦承以180元支付車資,依公路法對違規營業攬客駕駛人及該車車主製單重罰10萬及扣照。
新竹市監理站站長黃友川表示,經查獲駕駛人以自用車違規營業攬客—俗稱白牌車,即處駕駛人10萬元、吊扣駕照4個月並吊扣車主牌照4個月以上處分。另外,白牌車非營業小客車,其所使用之車輛均未依規定投保旅客責任保險者,駕駛人也沒有職業駕駛資格且未取得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一旦發生傷亡事故,乘客求償無門得不償失。
針對新竹市重要運輸場站或民眾檢舉白牌車出沒地點,新竹市監理站已排班加強巡查,統計113年至10月中旬累計已舉發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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