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發放3000元振興券 使用期限至明年2月底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2024-10-13 06:11

花蓮發放3000元振興券 使用期限至明年2/28

花蓮振興券12日開始發放,縣長徐榛蔚一大早與民眾一同排隊領取,希望積極活絡0403地震後的花蓮整體消費市場,創造振興券加乘效果,刺激鄉親消費,創造商機帶動產業經濟,讓花蓮盡速恢復往昔經濟活力。

縣長徐榛蔚表示,振興券的發放是為了維護花蓮經濟熱度與發展,0403地震對花蓮的產業影響相當巨大,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32萬份3000元振興券,希望讓花蓮人幫助花蓮人,連動花蓮在地業者,帶動在地觀光消費。

徐榛蔚感謝花蓮縣府團隊,以及十三鄉鎮市公所首長及工作人員協助發放振興券,發放時間從10月12日至18日為期一週,請鄉親到指定地點或鄉鎮市公所領取,為了避免久候也可以避開尖峰人潮在彈性時間前往,如果有需要幫助請洽現場服務人員或電話服務專線。

花蓮縣觀光處表示,振興券的加乘、促購效果需要大家一起努力,花蓮縣政府力邀業者共同重振民生消費市場,業者針對振興券也紛紛主動提出加碼優惠方案,期盼於振興券使用期間提供民眾最佳優惠以提振買氣。參與的店家提出申請並經審核後即可露出店家與商品資訊於活動官網,推廣期間縣府亦將透過自媒體、網路社群、網路新聞…等各式宣傳行銷,同時也將針對這些加碼優惠的店家或場域分別舉辦導客的獎勵活動。

「花蓮振興券」於10月12日、13日在各村里鄰發放所發放,10月14日至18日在各公所或公所指定地點發放,發放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使用期限並已由原訂的113年12月31日延長至114年2月28日。花蓮縣政府提醒,振興券逾領取期限不予補發,符合資格的鄉親朋友請記得至指定地點領取,且領取振興券時,記得攜帶最新身分證、印章,並應詳閱領取須知,以確保領取過程順利進行。此外,縣府鼓勵以戶為單位,委託戶內1人領取,以加快領取速度,減少鄉親朋友排隊等待時間。

花蓮振興券適用於餐飲、旅遊、購物、娛樂等多元消費場域,且花蓮縣政府為擴大振興券使用效益,將與縣內各大業者與場域攜手推出多項配合加碼優惠方案,及多場次的振興券消費抽大獎活動,鼓勵民眾踴躍參與並享有更多優惠。縣長徐榛蔚誠摯歡迎鄉親朋友多加使用振興券消費,並鼓勵業者收取振興券後再繼續使用振興券消費,引動二次流通機會,更多加碼優惠活動詳細資訊,可於活動網站(網址: https://www.3000-hualien.com/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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