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行車安全及轄區內交通安全秩序,中壢監理站結合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辦理監警聯合路邊稽查勤務,除了稽查駕駛人資格(是否持有有效駕照),車輛各項安全設備是否完備(如各式燈光、後照鏡、是否加裝座椅等),有無擅自變更外,針對註銷、偽(變)造車牌亦加強查緝。日前該站於中壢區龍東路查獲1輛自小客車因號牌逾檢註銷仍行駛且駕駛人無照駕駛,當場遭扣繳牌照並將車輛移置保管;無照駕駛部分依法裁處新臺幣6,000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中壢監理站站長田文斌表示,今(113)年度截至9月份為止,路邊稽查查獲各式違規共計1,019件,其中無照駕駛(含使用吊、註銷駕照開車)108件、駕駛資格不符38件、重要設備變更或擅自變更增減設備規格193件、號牌註銷仍行駛道路7件。
監警聯合稽查出擊,中壢監理站查獲註銷號牌車輛上路。
提醒民眾,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號牌,如號牌遭吊、註銷仍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放,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緩,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並將補繳自註銷牌照之日起至最後一次違規日止之汽車燃料使用費、牌照稅。
另外,近期偽造車牌案件導致交通安全問題,監理單位、交通部高公局及各警政單位加強稽查使用偽變造車牌車輛,如查獲使用偽變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及扣繳牌照外,並依刑法第212、216條偽造特種文書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在此提醒,號牌吊扣期間或經吊、註銷未重領牌照前,切勿購買偽造車牌行駛道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