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官進行土污法貯存系統法規說明
新竹市環保局9月20日將於新竹市政府大禮堂,舉辦「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檢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法規說明會,邀請專業講師說明現行法規與案例分享,並解說線上申報流程。歡迎竹市轄內貯存設施業者踴躍報名參與,建立「常檢視、勤申報、防滲漏」的正確污染預防思維,打造竹市成為宜居永續的環保家園。
環保局長江盛任說明,此次說明會共有兩大主題,主題一為「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說明」,邀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環境技術師張富傑擔任講師,除講解法規架構及注意事項外,也針對最新修訂內容進行解說,同時分享實務經驗來加深學員印象;主題二為「貯存系統管理操作說明」,由美商傑明工程顧問(股)台灣分公司謝佑昀經理解說,針對系統操作說明及過往常見申報錯誤案例進行說明。
環保局表示,自110年1月1日起,「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已大幅修正,修正重點除原本管制的汽油、柴油等2項油品外,增訂燃料油、廢油等23項油品以及9項有機物,目前共管制34項物質。貯存容積合計達200公升以上者為列管對象,未來114年及116年分階段進行監測及申報。未依規定設置或監測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