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傳喚媒體查疑似洩密 北檢:初步查證絕無洩漏偵查內容情事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24-09-16 17:21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其市長任內爆出京華城都更案容積率圖利疑雲,台北地方法院5日宣布柯文哲准予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並將柯文哲押進台北看守所。(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民眾之聲YouTube)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其市長任內爆出京華城都更案容積率圖利疑雲。柯文哲與此案件相關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等5人,目前皆押在台北看守所遭羈押禁見中。對於部分媒體報導該案出現檢調扣柯文哲家中隨身碟、相關金流、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報導,外界質疑檢調內部有洩漏消息給部分媒體搶獨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對此,台北地檢署今(16)日下午發布聲明,表示檢察官分別於9月12日、13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之「鏡週刊」林姓、劉姓與「菱傳媒」賴姓、吳姓及「三立新聞台」馬姓等5位記者到庭,表示因報導有諸多與案情不符之處,初步查證絕無洩漏偵查內容情事。

北檢表示,針對部分媒體及人士質疑該署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北檢初步查證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柯姓被告扣案隨身碟內容涉及之相關金流,以及檢廉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事之報導,引發社會議論,北檢除已於9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外,承辦檢察官分別於9月12日、13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之「鏡週刊」林姓、劉姓與「菱傳媒」賴姓、吳姓及「三立新聞台」馬姓等5位記者到庭,說明等撰稿之依據及消息來源。

二、有鑑於京華城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廣受社會關注,北檢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該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北檢也說,上開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北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三、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

此外北檢表示,媒體對於京華城案的報導內容,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以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四、北檢仍將嚴格要求京華城案偵辦團隊恪遵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並持續密切關注該案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一旦發現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人員,定依法嚴予究責,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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