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幼兒園驚傳女童遭教保員摑臉 桃市教育局介入調查將祭重罰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4-09-12 19:04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某私立幼兒園發生幼保員虐兒事件,李姓幼保員開始否認有虐兒情形,經調閱監視錄影證實有動手打了小朋友,在家長堅持提告下,幼兒園拿出李姓幼保員「悔過書」請求原諒。市府教育局介入調查,除令調整職務不得入班之外,將召開審查會依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有體罰、不當管教者,裁罰幼兒園與該名老師6千元至6萬元或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審酌認定該員1至4年或終身不得於幼兒園服務。

據指出,幼幼班的李姓幼保員在午休時,因女童(化名小葵)沒有午睡且發出聲響,竟然動手掌摑小葵,導致小葵臉部紅腫傷痕。事後小葵阿嬤接其下課時發現,小葵才說出遭幼保員打臉,並威脅不能和家長亂講。

小葵的家長到幼兒園理論時,李姓幼保員否認有虐兒情形,在沒有確切證據下只好做罷。事後透過市議員黃瓊慧陪同到幼兒園調閱監視器錄影後,證實李員確實有動手打了小葵的臉部。家長氣憤難耐堅持提告。之後幼兒園卻拿出李姓幼保員的「悔過書」,希望能夠平息虐兒事件 。

桃園市教育局幼教科專員謝孟庭說明某私立幼兒園疑似虐兒事件。

桃園市教育局幼教科專員謝孟庭說明某私立幼兒園疑似虐兒事件。

桃園市府教育局在11日晚間接獲虐兒通報案,立即立即聯繫幼兒園與家長進行初步瞭解、調閱錄影畫面,並於12日上午派員到園查察與訪談幼兒園相關人員。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教育局秉持勿枉勿縱、兒虐零容忍之原則,經觀看錄影畫面,教保員確有不當行為,已令該園立即調整其職務並不得入班,後續將儘速召開審查小組與認定委員會審議,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有體罰、不當管教者,裁罰幼兒園與該名老師6千元至6萬元或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審酌認定該員1至4年或終身不得於幼兒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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