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保母待遇六都最低,比外籍移工、勞工基本工資還要低,而且10年未調整。台南市托育人員關懷協會23日發動70多位保母到台南市議會陳情,建議準公共托育人員費用比照公務人員調薪4%,而非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價格回歸之前可與家長合議制,且居家托育人員的小孩自己帶也可領托育補助。
台南市70多位保母23日向盧崑福、杜素吟、許至椿、穎艾達利、林冠維、林燕祝、蔡麗青、蔡宗豪等跨黨派議員陳情,他們高舉「尊重生存權」標語表示,台南市政府規定到府托育人員的月薪上限是24000元、在宅托育上限是15000元,平均時薪分別是109元、68元,其所得不如外籍移工,而且在宅托育10年未調,雖然法令規定最多可以托育4人,但在少子化下,根本不可能有如此的市場,實際平均只有2人,而且還要自己負擔勞健保、水電與瓦斯成本,算下來1個月所得比基本工資還低。如此種種不合理的工資與規定,根本吸引不了人才願投入此行業。
盧崑福等議員接受陳情,要求政府居托委員會應納入保母團體代表,到府托育薪資應調高至3萬5千元到4萬6千元,在宅托育則調高至1萬6千元至1萬8千元。
市府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保母的待遇是根據中央的法令,以家戶平均所得及物價指數的公式計算而來,台南家戶所得不到百萬元,為六都最低,比台北市少了約50萬元,如果結構不變,台南的待遇就會六都最低。 對於保母的心聲,他也感到難過,市府會向中央反映盼計算方式調整,增加加權指數,也希望大家及中央、地方民代一起來向中央反映。
盧禹璁承諾,市府會在1個月內召開居托委員會,對保母反映的各項議題進行討論,希望能保障保母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