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宜瑾與黃姓辦公室主任疑涉助理費案,經檢方漏夜偵訊後,認為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22日清晨諭令林宜瑾100萬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黃姓辦公室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立委林宜瑾交保離去時強調,她坦坦蕩蕩,相信法律會還她清白。
南檢偵辦立委林宜瑾疑涉助理費案,還帶回17人偵訊,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劉姓被告交保10萬元,張姓被告交保7萬元,蘇姓被告交保5萬元,黃姓被告交保3萬元,吳姓被告交保3萬元。另有8名被告及4名證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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