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無論買賣房或租賃,只要透過仲介的協助,就一定會遇到收取「服務費」,常讓外界好奇,當房仲是不是很好賺?對此,資深房仲林品揚在個人臉書發表看法,並坦白說「這行業認真做,確實是可以賺得到錢。但獲取酬勞之餘,你有該盡到的義務責任及風險承擔」。
「房仲業好賺嗎?」林品揚指出,他常被人問到這個問題,但怎麼回答都不對。如果回應「不好賺」,對方會覺得你矯情虛偽;若回答「好賺」,對方恐在內心想,「承認了吧,就是炒房的幫兇」。
在林品揚眼裡,不管收到1萬、10萬還是100萬的服務費,只要收取,就得保障客戶的權利最大化、損害最小化。事實上,客戶不會理解到房仲在成交前的廣告費、交通費或清潔成本默默吸收了多少,或是與別人合作拆多少業績出去,客戶只知道你確實收取這筆費用。
房仲接受委託時,應對買賣方據實報告,若還發生明明是凶宅社區,或有滲漏壁癌你沒講,或學區講錯、坪數算錯,在這樣的情況下,房仲確實是該罵。但有時會發生不可控的情況,案子出事就須出來扛。
林品揚舉例,A社區10多年來未發生過非自然事故。買方簽約後某天遇到鄰居,不曉得之前那位鄰居跟前屋主有什麼恩怨情仇,該鄰居對買方說:「蛤?這房子你怎麼敢買?你不知道這房子之前曾有人xx在裡面嗎?」。買方一聽心裡當然慌了,回頭便要仲介負責。可仲介詢問屋主、社區警衛、管委會、鄰長里長、警察局、網路資料等,都查無憾事。但為了消弭買方心中的疙瘩,就必須費時費力去證明「房子沒出過事」以讓買方安心。不為什麼,只因為你收了仲介費。
另一案例,B買方交屋後房子閒置半年,這期間完全都沒入住、也沒裝潢。有一天他心血來潮去查看房子,卻發現房子有漏水,於是馬上回頭聯繫仲介。仲介將屋況轉達給前屋主,不過前屋主說「都過那麼久了,我怎麼知道是不是買方自己門窗忘了關,還是地震產生裂縫所致?當初交屋驗屋時也沒反應,現在才回頭說,買方是在找碴嗎?」買方則說「我不管,這肯定是你們當初刻意隱瞞滲漏事實!」。雙方各執己見,仲介需從中協調。
林品揚表示,客戶認知就在一霎那,好一點的,會理解這不是房仲的問題,他施壓只是希望有人能出面協助處理;但有些人是會直接把你吊起來究責、到處散播他遭遇消費受害,並試圖從中得到鉅額的賠償,讓他的心情得以舒緩。
有一種「錯」,叫作「客戶認為你錯,那你就是錯」,尤其在仇仲氛圍濃厚的台灣社會,更是如此。所以,如何在賺取仲介費的情況下把交易風險降到最低,並使客戶滿意,這是仲介每天都在精進學習的一件事。至於到底好不好賺,他建議好奇的人可以入行挑戰看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到時你自己會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