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新制明年上路,嘉義市府籲業者提早因應/嘉義市府提供
明(114)年旅宿業將有兩項重要新規定即將上路,包含禁止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及發展觀光條例落日條款兩項新規定,嘉義市政府呼籲業者及早因應,提前做好準備。
市府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表示,永續旅遊是全球趨勢,除環境部去(112)年預告,規範旅宿業者自明年起,不得主動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市府今年也提出「嘉義市淨零排放永續管理自治條例」,明文禁止嘉義市旅宿業者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該自治條例已經議會三讀通過,目前正進行公告,成為非六都第一個將2050淨零排放正式列入地方自治法規的縣市。
張婉芬進一步表示,明年另一項新規定為發展觀光條例的「落日條款」即將到期,針對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救國團活動中心、寺廟香客大樓等無旅宿業登記,但收費提供民眾住宿的場所,交通部觀光署基於公共安全考量,104年修正發展觀光條例,上述場所應自該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始得繼續營業,期限將於明年1月21日到期。
張婉芬說,「落日條款」將到期,市府今年邀請專家學者共組輔導團,共同拜會適用這項規定的業者,協助提出旅館業登記申請或轉型,提醒業者如有相關問題,可致電(05)2254321#686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