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Judicial Yuan司法院影音)
對於藍白聯軍在立法院表決,否決掉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即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總統賴清德雖依憲法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已於6月26日生效。不過包含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民主進步黨立院黨團,均向憲法法庭聲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及暫時處分。司法院憲法法庭7月19日宣布,先作出多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暫時停止適用的暫時處分裁定。今(6)日憲法法庭則進行言詞辯論,目前仍在進行中。台灣民眾黨稍早在其Facebook上批判執政黨立場反反覆覆,總是在自打臉,前言不對後語也無所謂。
民眾黨表示,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持續進行,主張國會改革違憲的律師說:國會改革用舉手表決,根本不知道投票立委是誰,有違反程序的疑慮。民眾黨要問,手不是連在委員身上嗎?不是全程錄影嗎?舉手表決就是立法院議事規則法定的表決方式,民進黨的大立委們都不知道嗎?
民眾黨也說,該黨立院總召黃國昌指出:立法過程中清點人數多達36次,連大法官蔡彩貞看議事錄與立法院規範,也認為沒問題,並質疑「立法程序有瑕疵,違反憲政意志」的說法,蔡彩貞大法官反問:請問憲政意志是什麼?
民眾黨要問,難道是民進黨的意志?可別忘了最近才來台灣舉辦的PAC峰會 ,也是採用舉手表決,民進黨代表可是乖乖舉手,毫無異議。
民眾黨另批判,針對總統發布緊急命令,要經過立法院追認,原本是採無記名,為了符合責任政治,本次修法改為「記名表決」;民進黨立場原本是支持的,但在投票時卻反對,明顯是為反對而反對。更絕的是,他們的代表今天上憲法法庭又改口,請問民進黨到底要把憲法玩成什麼樣?
民眾黨再批,再來是民進黨最愛吵的「反質詢」與「藐視國會」,今天葉慶元律師律師也指出,台北市議會早在民國90年就明定不可反質詢,釋字432號解釋也明示,官員不能隱匿或藏匿資訊,否則等於藐視國會。如果官員拒絕出席、拒絕答詢,備詢者跳脫被備詢的地位,質詢權就形同具文,這絕對是對台灣民主的戕害。
民眾黨砲轟賴清德總統不僅違背承諾,拒絕到國會向人民報告,還把國家機器當作鷹犬,在憲法法庭詭辯,憲法不是免費自助餐,從官員到總統,也不能只講權力(利),不盡義務。
民眾黨最後表示,民進黨主導四機關聯合壓制立法院,想違反權責分立原則,才是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