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在彰化縣埤頭鄉詹姓民眾自稱於113年5月間在網路上看見一則應徵廣告,點擊進入後1名女子私訊告知有一個賺錢妙方,隨後向詹男介紹虛擬貨幣的使用方法及投資平台,並提供假幣商LINE聯絡方式,取信於被害人,致分別於今年5月17、23日及6月14日陸續交付新臺幣117萬元予假冒理財專員的詐騙車手,案經詹姓民眾於113年7月4日向北斗分局中和派出所報案。
未料詐騙集團仍再次傳達訊息,詹姓民眾答應再儲值30萬進行投資,雙方約定於7月11日在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一段超商面交;中和派出所所長陳冠霖得知後,除先與被害人詹姓民眾接觸,並要求配合警方擬訂逮捕計畫,順利於當(11)日晚間18時在面交地點當場查獲鄧姓(男、67年次)車手,並查扣現金30萬元及點鈔機等相關證物;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北斗警專實習生合力查獲取款車手
北斗分局長黄世德表示,案經詹姓民眾向北斗分局中和派出所報案,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呼籲民眾應留意詐騙集團以「高獲利低風險、穩賺不賠」等獲利詐騙話術,以防遭受詐騙損失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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