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湖派出所副所長周俊谷及警員張庭綱日前接獲鄭姓女子(49年次)至華南銀行領取新臺幣30萬元,準備帶去給丈夫開設之公司進行運用,不料於返程路途中,因背包未完全闔上,現金不慎從背包掉落而未發現,經發現遺失後焦急沿路尋找並未尋獲,立即報警請求警方協助。
員警細心向鄭女解釋警方協助流程並安撫鄭女情緒,請其保持冷靜,同時以電話詢問遺失地金湖里邱里長,該時段是否有民眾拾獲10萬元現金,金湖里邱里長告知員警,剛剛有里民於成功路5段上拾獲新臺幣10萬元,員警立刻聯想極有可能為鄭女所遺失之金錢,隨後帶鄭女前往金湖里辦公室與邱里長做詳細確認,確實為鄭女所遺失之金錢,邱里長將金錢歸還後,鄭女表示非常感謝民眾拾金不昧之舉,同時鬆了一口氣,頻頻感謝員警積極與高效率的協助。
內湖分局提醒,個人貴重物品、錢包應隨手攜帶,若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下車前,應再次檢查有無遺落個人物品,避免將貴重物品、錢包放置車內減少遺失風險。另外拾獲不論金錢及有價遺失物應盡速交由警方處理後歸還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