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警局女警遭誣下海案,經由警局督察科調查完畢,有關潘姓員警勤務中涉足不正當場所、與特定對象交往及委託同仁代簽入等違法違紀情事,查證屬實,全案合併審究予以記ㄧ大過,及調地議處。
竹縣警局督察長金秋華表示,該局一向重視員警的風紀要求及權益照顧,因此,對於潘女其他情節查無事證,也秉持維護當事人應有權益,一旦發覺有新事證,絕對嚴辦到底。
竹縣警局表示,該局對於同仁涉及違法違紀案件,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嚴格查處,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護新竹縣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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