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狗去釣蝦咬傷男童 嘉縣家畜所函請飼主說明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2024-07-02 17:30

中埔派出所副所長張志山說明寵物犬咬傷男童事件/陳致愷翻攝

嘉義一位女飼主日前帶寵物犬至中埔鄉釣蝦場,不料卻咬傷鄰桌5歲男童,雖雙方事後和解,但嘉義縣家畜所仍將函請飼主說明,警方也提醒飼主應善盡管理之責,否則恐有刑民事責任。

中埔警分局指出,6月30日下午17時許獲報,嘉義縣中埔鄉某釣蝦場發生民眾遭狗咬傷事故,員警趕赴現場協助。經了解為到釣蝦場消費的女客人所飼養的米克斯犬,不知何故突失控咬傷隔壁5歲男童,救護人員到場立即將男童送醫,案經警方調查男童家屬已與飼主先行和解。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指出,飼主若疏縱犬隻致肇事行為,可依動保法開罰3千至1萬5千元罰鍰,本案將函請飼主說明。

中埔分局呼籲,近來毛小孩傷人事件時有所聞,提醒飼養犬隻民眾應善盡管理責任,若不慎發生動物咬傷他人情事,飼主要負刑事及民事上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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