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近日全台熱浪來襲,中央氣象署天氣預報指出未來一周12縣市持續高溫炎熱,中南部地區有機會出現38度以上高溫,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提醒,雇主應依法規落實熱危害預防及管理措施,善盡保護勞工責任,戶外工作者也務必記得「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慎防熱危害。
過去曾有民眾在屋頂太陽能板安裝作業中感到身體不適,雇主未採取降低作業場所溫度、調整作業時間等熱危害預防措施及適當處理,導致該民眾中暑致死,而雇主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賠新臺幣265萬元及2個月有期徒刑。
勞青處表示,為保護戶外高溫作業的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已規定雇主應採取危害預防措施,包括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提供陰涼休息場所、提供適當飲料或食鹽水、調整作業時間、增加作業場所巡視頻率、實施健康管理及適當安排工作、採取勞工熱適應相關措施、留意勞工作業前及作業中的健康狀況、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相關教育宣導、建立緊急醫療、通報及應變處理機制。
為協助雇主及工作者防範熱危害,職安署發布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及建置「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警行動資訊網」(https://hiosha.osha.gov.tw/ ),協助雇主評估所在地熱危害風險等級及相關預防資訊。
勞青處長陳奕翰提醒,在戶外搬運重物、鏟、挖、掘等體力作業者,熱中暑風險非常高,症狀嚴重者甚至導致死亡,雇主應避免勞工在酷熱時段作業,若雇主未依規定辦理最高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也會面臨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