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聽障者權益 雲縣放寬補助至18歲以下及雙耳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2024-06-25 19:27

雲林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為保障聽障者權益,雲林縣府113年訂定「雲林縣身心障礙者人工電子耳配件補助計畫」,將人工電子耳配件12歲以下1年申請補助1次之規定,放寬至18歲,並得以申請雙耳之補助。縣府呼籲,若家中有相關情形的民眾,可洽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辦理。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感謝雲林縣議會議員提案,縣府亦從善如流,於113年3月29日訂定函布「雲林縣身心障礙者人工電子耳配件補助計畫」,並主動函知潛在受益身心障礙者,將人工電子耳配件1年補助1次之年齡,自12歲以下延長至18歲以下,並放寬補助人工電子耳雙耳配件補助,減輕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聽覺障礙者之經濟負擔。

社會處林文志處長表示,人工電子耳配件補助申請規定如下:

一、補助對象:設籍雲林縣且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相關規定,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聽覺機能障礙者,其原裝置之人工電子耳配件損耗致無法繼續使用者。

二、補助年限:最低使用年限為二年,十八歲以下最低使用年限為一年。

三、單耳補助金額:低收入戶最高補助一萬元。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七千五百元及一般戶最高補助五千元。

四、補助項目:

1、人工電子耳配件:長線、短線、線圈、磁鐵、麥克風、耳勾、充電式電池、電池匣及其他必要配件。各項配件項目同時提出申請視為補助1項次。

2、本項得補助人工電子耳雙耳配件;依實際需求同時申請雙耳者,最高補助金額按前項補助金額2倍計算,並視為補助1項次。

五、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依雲林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流程辦理。

詳情可洽雲林縣輔具中心詢問(05-5339620、05-6339620、05-782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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