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環保局16日傍晚接獲民眾通報,指泰山區大窠溪遭不明廢水排入導致溪水呈紅色,稽查人員趕赴現場溯源查找到傾倒地點,並搭配監視器畫面及地毯式搜索附近可疑業者,17日揪出禍首為附近的非法皮革染整廠,而稽查時犯嫌第一時間拒不開門,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第26條第3項規定。
環保局聯合市府相關局處發動稽查,經查業者未依規定取得工廠登記證,且未依規定申請環保許可證,而從事皮革及毛皮整製業(皮革染整)作業製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與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告發,最高將處以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之罰鍰,且立刻停工。
環保局指出,稽查員於民眾報案後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發現水色已遭水流沖淡溯源困難,但仍鍥而不捨沿上游及鄰近地區追查,終於在泰山區某一路橋旁發現有可疑紅色染料殘留,疑似為傾倒地點,稽查員調閱數十支監視器畫面,發現犯嫌曾於16日上、下午各一次,利用推車將槽桶之廢液傾洩至大窠溪內,導致紅色廢水沿溝渠流入河川。
稽查員盤查周遭工廠,最終鎖定一家可疑非法工廠,其廠房後的巷弄內有許多染料桶,稽查員欲進場稽查,但廠內人員卻拒不開門,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3項;現場僵持不下,環保局隨即通報公安小組,與經發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消防局、泰山區公所、警察局林口分局泰山分駐所等單位發動聯合稽查,於現場向業者喊話勸說並曉以大義,業者這才驚覺事態嚴重,隨後才開啟大門接受稽查。
該業者未依規定取得工廠登記證及環保許可證,逕從事皮革及毛皮整製業(皮革染整)作業製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與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稽查員當場予以告發,並命現場作業程序全數停工。上述違規事實除停工外,最高將處以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之罰鍰。
環保局表示,泰山大窠坑溪在市府推動河川環境營造工程及生活污水接管計畫下,水質逐漸改善,形成深淺不一的河道與不同樣態的植被,已成為居民休憩活動的重要河廊,本次遭非法業者惡意排放有色廢污水,嚴重影響當地居民及生態,令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