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取自google地圖
33歲徐姓男子疑遭毆打致死,被劉、黃兩男棄屍斗南某汽車旅館,劉、黃兩人15日到虎尾分局自首,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兩人涉殺人、凌虐致人於死等罪嫌,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出,該署3月15日晚間10時許,接獲雲林縣斗南警分局通報,29歲劉男、29歲黃男,在15日晚間8時許至虎尾分局自首,表示因債務糾紛曾毆打徐姓被害人,且徐姓被害人目前陳屍在斗南鎮某汽車旅館內。該署檢察長獲悉後,旋即指派彭彥儒檢察官與雲林縣刑事警察大隊及斗南分局籌組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雲林地檢署表示,劉男、黃男雖是自行到案,但2人涉嫌殺人等重罪,當日晚間即開立拘票拘提2人,以利後續偵辦。並於16日進行相驗,18日完成解剖,初視徐姓被害人身上有多處瘀傷,且死亡多時,至於詳細死亡原因仍在鑑定中。
劉男、黃男16日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其2人涉嫌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第302條之1第2項、第1項第4款凌虐致人於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係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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