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進行土污法8、9條法規說明
新竹市環保局13日將於新竹市政府大禮堂舉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及第9條法規說明會」。會中邀請專業講師說明現行法規與案例分享,並解說線上申報流程,歡迎竹市轄內土污法第8條及第9條第1項規範公告事業踴躍參與,建立土地管理、污染整治、再利用的三大思維,打造宜居永續的環保家園。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轄區土污法第8、9條第1項公告列管事業約400家,包括電子零組件、金屬製品、基本金屬等製造業,提醒業者於辦理土地移轉、事業設立、變更、停業及歇業等管制行為前,應檢具用地的「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報請環保局備(審)查後,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相關事宜。違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
土污法第8、9條事業現勘作業
江盛任局長說明,此次說明會共有兩大主題,主題一為「現行法規說明與案例分享」,將邀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特約助理管理師姬邦傑擔任講師,說明細部規定,並透過實際案例分享,提升業者法規熟稔度。主題二為「線上申報流程」,由環資國際有限公司呂欣苓經理擔任講師,透過網路傳輸申報,除可加快資料與訊息傳遞時間之外,填報時系統會自動檢核表單填報內容,提高申報資料正確性,降低錯誤與退補件發生,且附件資料亦採電子化上傳作業,為竹市節能減碳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