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某私人狗場不當飼養134隻犬貓,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將依動保法相關規定裁處負責人/陳致愷翻攝
雲林縣林內鄉某私人狗場不當飼養134隻犬貓,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日前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因該狗場陳姓負責人涉未妥善照顧場內犬貓事實明確,全案將依動保法相關規定裁處。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該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林內鄉某私人狗場疑涉不當飼養及虐待等情事,防疫所於2月16日會同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和民間協會台灣NOE行動組織突襲稽查。
經現場清點計有犬貓共134隻,且該處犬貓收容於鐵皮屋、庭院和自宅內,飼養環境髒亂糞便堆積和通風不良,且有部分犬貓消瘦病弱等情況,涉未妥善照顧場內犬貓事實明確,且陳姓負責人104年即因違反動物保護法,遭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列為不得飼養應辦理登記動物之對象,雲林縣政府今將該場犬貓分別執行沒入、責付保管及移動管制的保全措施,全案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裁處。
縣長張麗善呼籲,民間私人救援收容單位素質參差不齊,縣內自112年起,計已查獲蘇姓及本案陳姓民眾等人,打著犬貓救援名義利用民眾愛心,大量收容救援動物並收取不一費用,又未妥善照顧動物致生後續病弱未就醫或不當飼養情事,已嚴重影響動物福利或造成公安風險,請民眾在行善之餘,亦應慎選私人團體,以避免愛心流為不法人士之斂財手段。
防疫所所長廖培志說明,全案沒入之犬貓已辦理公告認養,貓比例甚高,適合居家飼養陪伴,且不乏親人溫和之個性貓隻,目前皆已完成絕育、狂犬病注射及晶片植入,歡迎民眾踴躍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