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移動式科技執法
為強化高噪音車輛執法成效,竹市環保局推出全國首創車載式六合一複合稽查設備2套,即日起上路,連續48小時長時間,不分晝夜於陳情熱點進行監控,12月底 將再增加3套固定式稽查生力軍。
環保局長江盛任表示,即日起上路的車載式六合一複合稽查設備,結合車牌辨識系統拍攝柴油車及機車,篩選未完成年度檢驗車輛主動寄發到檢通知,並搭配AI判煙後端軟體,自動判定高污染車輛;同時針對高噪音車輛執行聲音照相,透過前端軟體依排氣管顏色判定,快速篩選再改管車輛進行告發;此外車頂架設微型感測器,補足固定式微感器之不足。車載式設備較移動式設備更具機動性及電力續航力,不必耗費人力,且可連續48小時長時間不分晝夜於陳情熱點進行監控。
車載式稽查車
江盛任局長表示,今年環境部及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共補助5套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除2套已改裝為車載式外,其他3套將分別於陳情熱點東區關東路、明湖路及香山區西濱道路上設置為固定式,預計12月底正式啟用。目前竹市已有5套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持續取締作業,包括2套移動式、3套固定式,固定式設備設置於東區光復路二段、北區竹光路及香山區中華路五段。
環保局表示,統計此次靜城專案期間,共執行12場次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查1,235輛次,另透過檢舉系統通知到檢、3套固定式及2套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4項管制措施併行之下,違反噪音管制法告發處分共1,031件,含加重裁罰案件,總計開罰228萬3,000元。
環保局強調,依據環境部「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加重裁罰規定,於夜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特定噪音管制區(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周界外50公尺內)進行機動車輛稽攔(查)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者,將直接裁罰最高金額3,600元;於夜間時段或特定噪音管制區發現再次改裝排氣管,其罰鍰金額應以該次違反裁處金額二倍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