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警方會同臺中市政府環保局、臺中區監理所等權責單位,執行違規改裝排氣管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稽查工作。
臺中市新社區台21線是通往谷關的重要道路,亦為機車族同好相約騎乘之熱點,惟往來車輛頻繁行駛,常有噪音車輛擾寧,造成道路沿線兩側居民的生活困擾,為還山城寧靜,並給遊客優質的旅遊環境,東勢警分局特會同臺中市政府環保局、臺中區監理所等權責單位,於本(11)月4日組成「環、警、監聯合稽查小組」,共同執行違規改裝排氣管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稽查工作。
聯合稽查小組攔查15部疑似改裝車輛,噪音未符合管制標準計6件,罰鍰金額合計新臺幣21,000元。
勤務中計攔查疑似改裝車輛15部實施噪音檢測,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未符合管制標準計6件,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告發,罰鍰金額合計新臺幣21,000元,另排氣檢驗也有2輛機車不符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裁罰合計新臺幣3,000元,同時攔查舉發擅自減少原規格設備交通違規2件。
東勢警分局表示,將持續加強取締超速及噪音車,10月份已取締超速違規522件(含超速40公里以上13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如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最重可處新臺幣36,000元罰鍰,另通報88件改裝噪音車輛上傳至噪音檢舉網,若經環保局通知檢測不合格,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同時也針對經常於轄內行駛噪音車,清查住居本轄者,據以鎖定目標計28部車輛,結合轄區派出所員警於警勤區訪查之際,對車主及駕駛進行「防制噪音車約制、告誡」,使轄內民眾反映噪音車擾民之情況獲得大幅改善,執行效果良好。
東勢警分局長林大為表示,對於違法行為強力執法取締、絕不縱容,呼籲駕駛朋友應確實遵守交通法令規定,切勿擅自變更車輛引擎、底盤、電系、排氣管等重要設備;警方將持續透過編排交通稽查、路檢勤務,針對酒後駕車、危險駕車及噪音改裝車輛等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並不定時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等相關勤務,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結合交通安全宣導、交通工程改善等多方面努力,期建立用路人良好駕駛習慣,有效達成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營造優質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