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中選會YouTube)
距離明(2024)年1月13日舉辦的總統大選、立法委員選戰剩下72天,已走至接近中期階段,目前各家民調機關持續發布各類有關總統大選、立委選戰的各項民調結果。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日表示,自明(2024)年1月3日凌晨0時起,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還會加重處罰。
中選會表示,有關選舉公告後發布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一事,仍提醒國人記得停、看、聽,以免觸法;因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並公開,即屬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所指之民意調查資料,於發布或報導時,都應該依兩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且於投票日前10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圖/中選會)
中選會說明,這是過往以來選舉之既有規定,而非網傳新規定,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未載明前開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資料,於前開期間,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最後,中選會也提醒,自2024年1月3日凌晨0時起,則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還會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