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焰火已結束但臨時禁入的標制乃未拆。
國慶焰火已結束20多天,但中央公園經貿路上因活動當天交通管制所掛的臨時「禁止車輛進入」交通標誌還在,市議員楊大鋐2日批市政府螺絲鬆了,只會辦活動,還不會收尾,要求市府盡速恢復原狀。
市議員楊大鋐表示,雙十焰火已結束,但臨時禁入的標制乃未拆,批市府螺絲鬆。
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今天已拆除,而臨時禁止進入的交通標制為所公告日期才有效;副市長王育敏表示,該交通標制是因應雙十焰活動所設置,活動結束就應該拆卸,會全面檢視全部卸掉。
市議員楊大鋐指出,先前因應雙十焰火,中央公園部分道路當時進行交通管制,像經貿路,但目前雙十焰火已過去近1個月,周邊道路仍看到禁止車輛進入的標誌。
楊大鋐詢問警察局,該標誌是否屬於合法標誌?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表示,因應焰火當時公布交通管制地區,因此當時設置的標誌屬於合法的,此標誌是分局執行勤務所設,不過因為疏忽未拆,今天早上已經撤除。
楊大鋐說,台中市政府舉辦大型活動事前規劃很重要,為了讓焰火活動交通順暢及行人行的安全設置禁但是一個活動要圓滿,後續的收尾也不能如此草率。
楊大鋐指出,焰火結束迄今,標誌未拆,若有民眾因為開入此一臨時標誌道路被檢舉、開單,豈不是很無辜?要求警察局調查是否有民眾受罰,並主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