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建議參考澳洲的治理方式,強化相關單位行政管制。
去年法務部法務統計年報資料顯示,111年全台地方檢察署辦理電信詐欺恐嚇案件數共有15萬件,查扣的不法所得有25億元,沒追討回來的財產損失估計逾73億元,台灣很無奈承擔「詐騙王國」惡名。加上近期國寶大亨朱國榮五億元棄保潛逃,更凸顯台灣在司法防逃機制的漏洞。對此,立委林思銘認為司法制度有深度改革的需求。
根據法務部統計資料指出,111年判3年以上徒刑遭通緝的人數為1,267人,今年(112年)1至8月人數已累計818人,其中不乏許多政經大咖棄保潛逃,每年都會爆發相關事件,重創民眾對於司法的信賴。
站在法律專業的立場,立法委員林思銘認為應該推動保全羈押的制度,去做評估,雖然反對者可能會對於押人取供有所疑慮,但應該討論怎樣的執行制度可以讓犯罪者不能輕易逃亡,不然每一次就算開出巨額的保金,這些犯罪者仍然會透過許多漏洞去進行逃亡,久而久之造成民眾司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負面印象。
對於台灣橫行的詐騙問題,林思銘指出,過去考察新竹監獄時,被一個驚人的數據嚇到,獄方監獄內超過五成受刑人都是因為毒品及詐騙案入獄,目前的情況就是蔡政府說要打擊詐騙,可是淪為口號宣傳,卻無具體效果。核心的關鍵因素在於中央機關橫向連結不足,導致預算一直編列、司法基層人員工作難以負荷,但是詐騙問題卻與日俱增。
林思銘提到,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強化刑事訴訟法防逃措施」決議,中央政府也編列2.87億預算,司法院與法務部更在去年(111年)1月12日成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運用科技設備監控交保中的被告,確保偵查、審判執行程序順利進行。然經查,自中心成立至今,院、檢雙方共僅有26案須以科技設備監控,成效不彰。
林思銘認為,只要院檢善加利用我國現有科技監察設備,便可以大大降低被告在偵查、審判程序進行中,利用監控漏洞潛逃的可能性。他不明白為何院檢明明手中握有利器,卻不善加利用,讓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形同虛設,司法院及法務部應深刻檢討。
林思銘更指出數位發展部、NCC等通訊傳播監管單位並未做好監管的工作,導致博弈、詐騙等不法情事在台灣滋生蔓延,台灣目前只依賴刑事手段,效果有限,讓人氣餒。他認為可以參考澳洲的治理方式,強化相關單位的行政管制,才有可能從源頭控制住,而不會讓檢調疲於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