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率縣府工務處、環保局等單位參訪新加坡REMEX底渣再利用處理廠/翻攝照片
雲林縣每年要處理約11餘萬噸家戶垃圾,需委託外縣市代為焚化,為解決垃圾焚化後底渣處理及去化方式,張麗善今(4/25)日率縣府工務處、環保局等單位,至新加坡REMEX底渣再利用處理廠
(Remex Minerals Singapore Pte Ltd) 進行參訪及技術交流。
張麗善指出,新加坡與台灣相同,都面臨垃圾焚化後帶來的底渣處理問題,在處理技術上,雲林縣與新加坡底渣再利用處理廠一致,透過多段式精細分選,分選出焚化底渣中之雜質,以提升焚化再生粒料之品質。
張麗善表示,REMEX的多段篩分方式,再生粒料用以填海造陸(Land-filling)為主,目前亦有製作水泥製品相關示範計畫在執行中,雲林縣已有相關實務的運用推廣經驗,也與REMEX公司進行交流。
至於雲林部分,張麗善說明,依據行政院環保署相關規定,目前是將焚化後的底渣經篩分、破碎及篩選等前處理,並視其分類用途各自採用最佳的處理程序,去除重金屬、戴奧辛及其他雜質,並經檢測合格後,再作為後端的處理應用,目前大宗主要用在縣轄內公共工程,現階段多採摻拌成「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ontrolled
Low-Strength Materials, CLSM),來取代相關填築工項,減少天然資源的開採,亦邁向2030雲林縣全循環之目標。
工務處汪令堯處長補充說明,焚化再生粒料雖已普遍使用於公共工程中,瞭解其製程有助於後續品質的控管,事實上,為確保焚化再生粒料安全無虞,環保局與工程單位都設定嚴謹的使用方式,包括粒料進場前的抽(檢)驗,必須符合國家規範,進入拌合廠後的材料抽(檢)驗,也必須符合規範,拌合廠製作成CLSM後,也必須有固定頻率的抽驗,出料時由環保局全程的追蹤與管控,工程單位使用時,會作相關的檢驗,毒性檢驗、溶出試驗等,確保使用符合規範無虞,最後環保局亦會作長期環境監測。
張麗善最後強調,焚化再生粒料是每個縣、市政府都會面對的問題,應該要以更正向的態度落實管理及應用的機制,今天與新加坡底渣再利用處理廠進行實質的技術交流,確實有助雙方技術的提升,也希望透過最源頭處理廠的參訪,讓工程單位更瞭解材料特性,提升後續工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