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年長者,清晨外出運動時,一定要穿著鮮艷或具有反光功能之衣褲、配件,並作好自我保護動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統計今(112)年1月迄今,桃園市發生A1類死亡交通事故32件與A2類受傷交通事故約9千餘件,平均死傷比例為0.36%,其中在清晨4至6時所發生之交通事故,死亡事故為6件,受傷事故為116件,死傷比例為5.17%,遠高於平均值14倍之多;經分析,發生於清晨死亡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分別為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自撞路邊停車及行人4件及高齡者違規穿越道路2件。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鼎泰表示,清晨時段因車流較少及駕駛車輛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多數駕駛常不自主加重油門,等發現道路異狀或車輛失速時,已來不及反應、剎車;此外,多數高齡者有早起外出運動的習慣,卻常有未依交通號誌指示橫越行人穿越道、違規穿越馬路及行走於車道上等危險行為,駕駛人一旦發現行人違規時,多半因視線不佳或來不及剎車,使得撞擊力道加大,而造成嚴重死傷情形。
提醒年長者,清晨外出運動時,一定要穿著鮮艷或具有反光功能之衣褲、配件,並作好自我保護動作。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結論,今年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多在清晨,其中交通事故死亡族群又以65歲以上銀髮族所占比率最高,因此族群反應力及認知功能較為遲緩,遇上危險狀況時,常有反應時間不足的情況;故為確保銀髮族行的安全,請大家務必提醒年長者,清晨外出運動時,一定要穿著鮮艷或具有反光功能之衣褲、配件,並作好自我保護動作,讓自己在道路上「亮」起來,更使其他用路人能清楚看見,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大隊長林鼎泰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年長者於清晨外出時,除必須穿著鮮艷或具有反光功能的衣褲、配件外,行走應緊靠路邊,不隨意橫越道路、遵守號誌、注意雙向來車及車行動向,以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