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國中、小空維區宣導告示牌/李光揚翻攝
雲林縣政府繼110年率先推動全國第一個校園空氣品質維護區-斗六市公誠國小後,於111年再續行推動劃設斗六市石榴國中、石榴國小雙校區為空氣品質維護區進行移動性污染源管制措施,經環保署核定施行,為目前全國劃設校園空維區最多的縣市,並於3月10日正式公告,自112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雲林縣府表示,112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斗六市石榴國中、石榴國小雙校區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燃油機車出廠滿5年以上且未取得最近一次應排氣定期檢驗年度合格紀錄者,禁止於管制時段內進出該空品維護區,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務必依規定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以免受罰。
環保局表示,為持續改善本縣空氣品質、維護縣民與敏感族群身體健康,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已陸續劃設斗六市公誠國小、六輕及雲林科技二大工業區、斗六市石榴國中小等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未定檢機車進入,現場並有科技執法設備與派員不定期稽查,請民眾特別留意。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現行法令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燃油機車,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一次,空維區管制並無針對特定對象加嚴排放標準或禁止進入,機車只要依目前現行規定完成排氣檢驗即可。
石榴國中、小空維區管制範圍/李光揚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