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虎尾某會館聚眾砍人案 組織首謀羈押禁見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2022-12-14 17:06

雲林地方法院/圖取自google地圖

上(11)月25日凌晨雲林縣虎尾鎮某會館發生聚眾砍人案件,經檢警循線追查,本(12)月13日陸續拘提陳姓主嫌及組織成員到案,檢方偵訊後認為陳姓主嫌及許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雲林地院今裁定陳嫌羈押禁見,許嫌則因已交代案情,予以8萬具保。

檢警調查,以陳姓主嫌為首的犯罪組織,111年11月25日凌晨,因發現其駕駛之車輛遭人潑漆,見被害人隻身在路邊,不問青紅皂白即率眾持刀、棍砍殺,並持手槍追擊,幸而被害人負傷駕車逃離現場緊急就醫,方保全性命;另以陳嫌為首的犯罪組織成員心有未甘,加上已殺紅了眼,竟將目標轉向該會館鄭姓服務生,將其拖出會館外毆打、恐嚇。

雲林地檢署表示,本件暴力犯罪集團其中3名成員前經聲押後,未獲准羈押,經檢察官積極抗告後,於111年12月1日經雲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

另,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本起群聚砍人案件,最終循線緝獲暴力犯罪組織首謀陳嫌及組織成員許嫌。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許均涉犯組織犯罪、妨害自由、傷害、毀損等罪嫌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且行為危害社會治安嚴重,有反覆實施暴力犯罪行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陳嫌羈押禁見,至於許嫌因已交代案情,予以8萬具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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