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查賄團隊昨(23)日再偵辦4件賄選案件/
11/26投票日倒數計時,雲林地檢署查賄團隊不分山線、海線,全力查察賄選,於昨(23)日再偵辦4件賄選案件,包括台西鄉鄉長候選人樁腳涉嫌現金買票、水林鄉松北村村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斗南鎮議員候選人樁腳涉嫌現金買票,以及台西鄉鄉長某候選人與多名樁腳共犯涉嫌現金賄選案。
雲林地檢署指出,23日偵辦四起涉嫌現金賄選案;台西鄉某鄉長候選人樁腳涉嫌現金賄選案件,由該署檢察官黃晉展指揮雲林縣調站、雲林縣台西警分局、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於昨(23)日通知台西鄉該鄉長候選人樁腳、受賄民眾共11人到案。
經查,台西鄉該鄉長候選人樁腳以每票現金2000元之對價,交付賄款予選民,並請求投票支持台西鄉該鄉長候選人,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23日陸續通知該樁腳及選民到案說明,樁腳、受賄選民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計6000元,訊後諭令該樁腳10萬元具保候傳。
水林鄉松北村某村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由雲檢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調站、雲林縣北港警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機動隊、雲林縣專勤隊、嘉義市專勤隊,於昨(23)日通知水林鄉松北村該涉案村長候選人及受賄民眾2人到案。
斗南鎮某議員候選人樁腳涉嫌現金賄選案,由雲檢檢察官廖易翔指揮雲林縣刑大、斗南警分局、雲林縣調站、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專勤隊,於昨(23)日通知該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共10人到案說明,同時查扣自動繳回之不法所得2000 元;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該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諭令20萬元具保候傳。
台西鄉某鄉長候選人與多名樁腳共犯現金賄選案,由檢察官林柏宇指揮臺中市調處、雲林縣調站、雲林縣台西警分局、台中市刑大,於昨(23)日通知台西鄉該鄉長候選人到案。
檢警調深入追查,台西鄉該鄉長候選人於登記參選後,檢方陸續查獲其8位樁腳均以每票現金2000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一致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該候選人。
經檢警多日查證並向數位樁腳釐清後,為進一步查悉樁腳所言及相關事證,於昨(23)日通知候選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嫌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以50萬元具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