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選民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協助釐清賄選案情/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昨(22)日指揮檢警,通知西螺鎮某鎮民代表候選人郭姓樁腳及選民等6人到案,並查扣現金共4000元,訊後認郭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諭令5萬元具保候傳。
檢警調發現,郭姓樁腳以每票現金500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經警方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
昨(22)日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程慧晶指揮雲林縣西螺警分局、雲林縣調站,通知雲林縣西螺鎮鎮民代表候選人之55歲郭姓樁腳及選民共6人到案說明,受賄選民並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協助釐清賄選案情;全案訊後,檢方認郭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諭令5萬元具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受賄選民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協助釐清賄選案情/雲林地檢署提供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