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家防官李宗軒榮獲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有功人士/警方提供
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家防官李宗軒,自105年8月調任現職,長期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本(111)年榮獲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有功人士,並於10月28日在新北市政府接受表揚。本次表揚警政類別獲獎人員僅5人,李宗軒成為警政署推薦六都以外唯一獲獎者,實屬不易,顯見李員在工作崗位上之認真努力。
西螺警分局指出,李員承辦保護婦幼安全相關業務工作,處理各類案件經驗豐富,並曾於110年間發現被害人過世後,其未成年子(女)頓失依靠處境堪憂;李員除協助該名未成年子(女)有關犯罪被害關懷,並提供相關資訊及依其需求轉介相關社福單位予以協助,且告知相關案件處理流程,積極主動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順利完成案件介接及緊急安置等工作,希望能幫助被害人遺屬順利度過急難,且有足夠的能量迎向未來。
西螺分局對於李員傑出表現感到與有榮焉,李員獲此殊榮謙稱本項工作感謝工作夥伴群策群力,擔任家防官職務迄今超過6年,對於被害人保護作業有相當深刻的體會,也期許未來繼續透過團隊的力量,將有限的資源集結成無限的動力,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