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10月開徵,逾期未繳要罰滯納金

理財周刊/新聞中心 2022-10-28 15:00

【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財政部表示,111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繳納期間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利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辦繳稅服務之行動支付業者、電子支付機構之APP繳納稅款,免出門即可完成繳稅。

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各項繳稅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繳稅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閱「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該部叮嚀,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繳稅、電子支付帳戶轉帳、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轉帳繳納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1年11月3日24時前,11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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