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女病逝器捐 家屬化悲痛為力量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22-10-19 12:58

27歲的婷婷(化名)在就讀大學三年級時發現罹患乳癌,她在治療期間曾有簽屬器官捐贈同意書,也註記在健保卡內。今年九月底也在衛福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勸募團隊的協助下,病逝後順利捐出雙側眼角膜遺愛人間,完成器官捐贈的助人心願。

婷母表示婷婷是在家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自己到醫院簽屬的,治療結束返家才說自己認同器官捐贈遺愛人間的觀念,也希望家人可以尊重她的決定,父母雖然不捨,但對女兒的勇氣也給予十足的肯定。

移植當日,桃醫新屋分院李秀玉社工師協助聯絡台北榮民總醫院的器官移植團隊到院完成手術,醫療團隊雙手合十向捐贈者及家屬道謝,婷爸含淚和大家說:「雖然不捨婷婷的離開,但是只要有一個病人,因為接受器官移植,讓他的生活可以重新開始,那我們就是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情,也希望將這個福分,迴向到婷婷身上。」。

新屋分院李秀玉社工師表示現代人對於「器官捐贈」的概念愈來愈熟悉,也慢慢能夠接受,目前院方也有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期許鄉親更瞭解器捐於生命延續的意義,並增加對器捐過程的認識;且臺灣已邁入高齡社會,許多長者注重飲食、運動及養生,身體狀況保養得宜,生理年齡比實際年齡年輕許多,若認同器官捐贈理念,未來經醫師評估後亦有機會完成大愛捐贈的心願,讓生命的餘暉得以遺愛於亟需幫助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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