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記錯停車位,員警協助找回愛車/警方提供
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橋頭派出所於日前2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自己停在家門口的腳踏車不見了,橋頭所所長林鈺家、警員池建賢立即前往處理。
74歲的林姓老翁告訴警方,在18時許騎腳踏車回家,把車停在口就到廚房煮晚餐,吃完飯到門口散步卻發現腳踏車不見了,平常代步用的腳踏車遺失老翁相當著急,他希望警方能把車子找回來。
員警安撫他緊張的情緒,問清楚腳踏車的顏色及樣式,沿著老翁住家附近尋找,在距離他住家約20公尺處找到車輛,原本愁容滿面的老翁看到愛車失而復得也露出笑容,老翁兒子得知父親報案立即趕回家中,他帶著歉意表示父親有失智症,經常會忘東忘西,應該是父親記錯停車位置勿以為是失竊,對於這起烏龍失竊案感到相當抱歉,員警笑著說:「找到腳踏車最重要,讓老人家安心,我們辛苦一點沒關係。」
分局長黃念生肯定員警熱心為民服務,提醒民眾,停放車輛時除了注意不要妨礙到車輛及行人通行,也要記住停放的位置,以附近商店及特殊標誌幫助自己記憶,才不會找不到愛車而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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