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圖/資料照片,圖源:Google Map)
華視資訊新聞台於4月20日7時晨間新聞下方跑馬燈,突然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臺北港艦艇爆炸」、「中共備戰頻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等字樣,引發民眾恐慌。當天9時二度出包,再播出「大屯火山爆發 岩漿滾滾而下」、「台北凌晨下起拳頭大冰雹 市區交通大亂」等天災快訊字幕。雖然華視坦承是系統操作錯誤所致,不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5)日開會決議,決定依廣播電視法第21條,對華視兩次出包各開罰新台幣50萬元、共100萬元的罰款。
NCC說明,華視新聞資訊台2022年4月20日「華視晨間新聞」、「0900整點新聞」節目,分別於插播式字幕播出台海戰爭與天然災害訊息等錯誤訊息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3款妨害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之規定,依法各核處50萬元罰鍰,總計100萬元。
NCC亦表示,華視主頻及新聞資訊台2022年4月24日「華視午間新聞」節目,於報導中誤植行政院長蘇貞昌職銜案,函請業者落實新聞內控機制與新聞編審SOP,避免再度出現錯誤;並將本案提送新聞自律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NCC另表示,關於華視與華視新聞資訊台111年4月7日及4月17日分別報導有關我駐美大使與駐德大使新聞,涉及於新聞報導置入僑委會標案部分,經檢視系爭報導內容,係在探討瞭解台美與台德之外交關係,與僑委會「全球僑愛
心繫台灣」影片製作之標案要求及內容不同,但新聞部門共同參與標案與新聞專業自主之要求有所衝突,故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改進,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請落實編輯室公約,針對經理人兼新聞部主管職責應明確區分,新聞部同仁不應參與業務部活動,以維持新聞專業自主,落實編業分離。
NCC呼籲,該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惟業者播出內容前,應落實事實查證,並注意節目分級規範,避免節目未與廣告區隔,NCC同時提醒業者,應加強內控流程避免因人為疏失,播出錯誤資訊,影響公共秩序,以符合相關法遵,維護閱聽眾之權益,共同建立優良的媒體環境,維護廣電媒體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