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國際和平共處日 民團呼籲政府落實兩公約護人權

記者林茂榮/綜合報導 2022-05-15 16:37

兩公約國家報告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剛落幕,5月15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21個民間團體,共同舉辦2022響應聯合國國際和平共處日暨落實兩公約結論性意見「落實兩公約良心護人權」線上論壇-以太極門案等系列冤假錯案為例(https://youtu.be/Ndd3VsrHydo),25位專家學者呼籲政府應落實兩公約人權保障,本於良心行政,建構一個和平、和諧的永續世界。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國際和平共處日」的行動主張也包括: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永續發展、保護人權和保障國際法或人道主義行動。和平是人民共同的心願,各國領導人的一念之善,一念之惡,更是引領地球村未來命運的關鍵。期盼每位世界公民,都能本著「國際和平共處日」的精神,用愛與良心團結包容,共同促進全球和平未來!

論壇播放「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節錄精選,William Anthony Schabas提到,2017年結論性意見的第12點,談的就是兩公約在國內法的施行。當時委員會的建議,公約應被納入憲法,讓它有憲法的位階,表示兩公約會有優先性,會優先於國內的法規,但看起來並沒有成真。Heisoo Shin認為臺灣的法官,不管是在哪個層級,都必須要瞭解兩公約如何在臺灣去應用,這很重要。Virginia Bonoan-dandan談到她總是在問台灣如何看待或思考《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對人權教育整體的看法。這是她第三次來台灣,前後至少已經10年的時間,但沒人願意回答,直到現在她覺得是失敗的,因為似乎沒有人對《世界人權宣言》感興趣。她認為人權的普遍標準和原則,不需要法律知識就可以理解,也就是待人如待己(就是愛),這是人權的全部意義所在。

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律師表示,結論性意見中提到,政府官員說刑法第125條及134條將累計成一項特殊的酷刑罪,他痛斥從來沒有見過一項罪是使用兩個法條加上累計而成的,尤其是不搭嘎的兩條罪。這些官員根本就在欺騙國際審查委員,也欺騙全台灣人。針對公正審判,太極門案裡常常發生法官沒有迴避的問題。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此次國際審查會議,看到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在場外表達和平訴求時,警察就拿著麥克風說舉牌是違法的,這個畫面真的很諷刺,凸顯國際人權審查就是官員做假、作秀的場合。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為什麼法官要迴避?像太極門案件,黃淑玲法官開庭四次,後來調職到最高行政法院,理論上她已經接觸了解整個案件的過程,受命法官已經有心證,上訴到最高法院應該要廻避才對,結果她不廻避,程序上是很嚴重的瑕疵,所以人民怎麼打都輸。這樣的行政法院法官,人民會信服嗎?已經違反兩公約所提到的有效救濟,公平審判的基本權利。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提到,像侯寬仁檢察官做了這麼多酷刑的事情,到現在沒有受到懲罰。2020年919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顯示台灣人權保障要跟國際接軌還有一段距離。太極門稅務冤案已經超過26年了,為什麼政府不拿出魄力解決?只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8條就可以處理。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指出,太極門案被官員壓制26年還無法翻身,罪魁禍首侯寬仁檢察官做了最壞示範,還一直高升,代表的是台灣深受和稀泥醬缸文化荼毒數千年都未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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