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智慧交通 花蓮縣府全面防堵酒駕
推酒後駕車零容忍,酒後代駕最安全!花蓮縣政府結合多元管道持續露出相關資訊,包括智慧交通CMS路口設備、「花蓮交通e點通」官方LINE帳號及官網,都不間斷地露出酒後代駕的相關提醒,同時宣導酒後代駕的「代客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https://reurl.cc/akRvp4) 代駕契約雙方新準則,對消費者關切之重點,包括費率、人、車安全及違規四大部分提出說明。
縣府表示,花蓮縣市已有六家計程車客運業者,包括陽光、中信、國聲、統一、尚鴻、大連提供酒後代駕的服務,敬請民眾多加利用。
縣長徐榛蔚提醒,民眾務必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輕忽酒後駕車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切勿心存僥倖。修法後酒駕罰則更重,民眾如有飲酒,請切記勿騎車或開車,善用酒後代駕服務,同時注意隔夜宿醉亦勿上路,以免易發生遺憾事故,又需承擔酒駕重罰而得不償失,絕對勿以身試法,記得安全回家最好。縣府致力推動酒駕零容忍,除了結合智慧交通多元管道露出資訊,同時跨局處、跨場域推廣酒後代駕,本府財政處四月份協力發放酒後代駕文宣給花蓮縣包含檳榔攤等販賣酒類的業者共2500份,餐飲場域業者也齊力媒合了10件代駕服務。今(111)年酒後代駕服務至今已累積完成144件代駕服務。
縣府強調,3月31日開始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部分,酒駕新法罰則包括將原本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由5年延長為10年,另規定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等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亦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由600至3000元罰鍰提高到6000至1萬5000元,花蓮觀光遊客來花蓮遊玩租賃車輛,亦要注意千萬勿酒駕! 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規避沒入車輛規定,修正條文明定,租賃車業者已告知處罰規定義務,若駕駛仍違規酒駕,得依原酒駕罰鍰金額再加罰1/2,民眾千萬要注意守法,行車平安至上。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開(騎)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騎)車!※